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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2日
我校全面助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正式获批

1月11日下午,安徽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由安徽省、中科院联合申报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于1 月10 日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正式批准。合肥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获批的城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决定在大科学装置相对集聚的区域,建设2-3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挥大科学装置集群优势,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汇集高端人才和科研机构,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产生变革性技术,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增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徽省和中科院充分发挥在科技、教育、人才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于2016年8月25日签署《中国科学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全面创新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以中科院合肥大科学中心为基础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构建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提升我国在交叉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代表国家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在安徽省发改委、中科院条财局的具体领导下,学校和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积极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按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的批复意见,我校将全面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四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一是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我校主要承担提升合肥同步辐射光源等现有大科学装置性能和开放度、建设合肥先进光源HALS预研及技术验证装置、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合肥中心)等建设任务。二是推动设施建设与交叉前沿研究深度融合。我校主要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领域,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高水平研究,推动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成为重大原始创新的策源地。三是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网络。我校主要承担先行谋划建设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的重要任务。2016年11月29日,我校牵头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卓越创新中心顺利通过验收,并更名为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按照国家实验室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进行建设,为组建国家实验室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四是探索实施合肥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组织管理新体制。我校将作为中心的主要建设单位之一,积极参与科研管理、高端创新人才引进、科研人员激励、科研机构评价等体制机制改革探索。

 

(科研部、中科院合肥大科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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